LINE@線上諮詢,請搜尋ID:@fortfu 或是直接點選【立即LINE諮詢】
立即LINE諮詢
電子報檢索

虎豹潭梳子壩六人溺斃案 監察院助罹難家屬獲國賠 法院二審判新北市政府應賠617萬餘元
2025-07-26

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 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調查民國(下同)110年10月間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6人溺斃案,當時新北市政府開放虎豹潭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0款及新北市政府水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等規定,新北市政府負有場域管理責任,惟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及救生設備,新北市政府事前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造成6人不幸溺斃,然憾事發生後新北市政府仍堅稱其非權責機關,推諉卸責,顯有怠失,故於112年2月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 被害人家屬根據監察院調查結果請求國家賠償,113年5月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新北市政府應賠償新臺幣(下同)265萬餘元,兩造均提起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認定新北市政府為虎豹潭梳子壩之管理機關,雖開放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然事故發生前未設置警示標誌與救生設備,故6人溺斃之死亡結果與新北市政府之管理欠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故於114年7月22日駁回新北市政府上訴,並加碼判賠351萬餘元,合計賠償617萬餘元。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表示,本院通過糾正案後,曾接獲受害人家屬之陳情書,表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於112年4月19日函文拒絕國賠,故請求據本院調查報告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故協助其等向新北市政府調閱相關卷證資料。對於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新北市府確實有過失,應賠償617萬餘元,還給被害人及家屬公道,倍感欣慰。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另指出,本院糾正新北市政府後,為防範憾事重演,要求新北市政府應善盡職責,進行現地檢討,加強公共安全等相關警示與後續補強措施。就此,新北市政府雙溪區公所針對轄區重要開放水域或戲水熱點,邀集各里辦公處、雙溪區消防隊及各級學校等單位提報戲水熱區,實施實地會勘完成評估作業,增設救生樁7處、救生圈12處、告示牌4座,以維護水域安全。此外新北市政府也成立雙北山區雨量警示群組,並於事發地點增設CCTV影像監視系統及廣播設備,雙溪區公所、太平派出所、消防單位值班台皆可透過手機App,即時監看水情;只要接獲豪大雨防災警告,就由值班員警趕往虎豹潭現場查看,立即要求戲水民眾離開,並由區公所、消防隊,運用網路及廣播勸離戲水民眾,同時派員前往現場執行驅離,避免再有不幸事件發生。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強調,除被害人家屬根據本案調查報告與糾正案請求國家賠償,獲致勝訴判決,還給被害人及家屬公道之外,本院亦將持續督請有關機關做好水域安全,針對相關設備設施通盤詳細檢討,以求精進,守護民眾生命,避免再有憾事發生。 此外,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也調查發現,本案戶外活動相關營利行為涉有逃漏稅情事,經函請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業依規定對違規業者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裁處罰鍰在案。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法輔官方LINE@諮詢:ID @fortfu 法輔LINE通話諮詢:ID 0956663399 We Chat微信諮詢:ID a0956663399 Whats APP諮詢:ID 0956663399 【LINE@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晚上22:00】 【LINE@諮詢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晚上18:00】 法輔公司的LINE@有經過LINE官方認證過【藍色盾牌】才是真正的法輔官方LINE客服! 客服專線電話:02-2592-31220800-202-0580956-66-33-99 法輔營業地址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94號1樓 連結→法輔門市Google地圖 【門市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晚上18:00】 電子報摘錄:【總統府新聞】 【立法院新聞】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監察院新聞】 【考試院全球網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 【衛生福利部全球網站】 【監理站最新公告消息】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經濟部新聞】 【內政部新聞】 【交通部新聞稿】 【財政部新聞】 【司法院新聞稿】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